关于学校体育场馆向学生延长开放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12-22浏览次数:1983

为了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》精神,进一步提高体育场馆开放程度和利用效率,丰富学生课外体育活动,促进校园体育文化建设,经研究,决定自2020年12月21日起学校有关体育场馆向学生延长开放,现通知如下:

一、开放对象

全校学生

二、开放场馆

室外场地:田径场、足球场、篮球场、排球场和网球场;

室内场馆:体育馆一楼健美操房、武术房、乒乓球馆、健身房和二楼羽毛球场地。

三、开放时间

室外场地:周一至周五5:00—8:10、12:00—13:20、15:30—21:30;周六、周日5:00—21:30

室内场馆:周一至周五15:30—20:30;周六、周日14:30-17:30。(详见附件1、2)

四、相关要求

1、健身房等场地设有值班人员,所有进入场馆的人员务必尊重场馆管理人员,服从管理,不允许到指定场地设施以外未开放的地方去,不做与锻炼无关的事,不服从管理者,场地管理人员有权强制劝离场馆,严重者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;

2、请携带一卡通进馆锻炼,由管理人员核对身份,进行体温登记、实名登记,严格控制进出场时间和人数,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馆;

3、进入场馆进行体育锻炼,应讲究文明,爱护设施,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随意搬动,如故意损坏设施或器械,照价赔偿。维护场馆的环境卫生,不在场馆乱贴广告和宣传标语,严禁在场地内吸烟、吐痰、乱扔杂物;

4、严禁衣冠不符者进入场馆,不得携带各种宠物和对场地设施或他人有危害性的物品进入场馆;

5、有心脏病、癫痫、传染病等不适合在公众场所运动的人员谢绝进馆锻炼;

6、进入场馆活动时,应本着“安全第一”的原则,在活动时要对场地设施有必要的了解,采取正确的锻炼方法,不做危险动作,做好必要安全防范,如有违反规范导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,自己负责,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;

7、遇特殊情况不能对外开放,提前在体育部网站或体育馆门口进行通知。

     附件1.2.docx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体育部

2020年12月22日